
多彩贵州网讯(本网记者 程曦) 4月10日下午,贵州法院“贵在执行”专项执行行动启动后,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取“活封”方式,执行了一起企业拖欠合作方货款案。
当天下午三点,白云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位于贵阳市白云区的一家企业。
(资料图片)
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开展行动
2021年5月起,该企业多次向另一家企业(即申请执行人)购买砂石。双方于2021年11月11日签订《砂石购销合同》,后经双方多次对账确认结算款共计510余万元,后支付88余万元,尚欠420余万元未支付。
被拖欠货款企业将拖欠货款企业起诉至白云区人民法院,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1日作出(2022)黔0113民初4312号民事判决书。但是,拖欠货款企业并未按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履行,被拖欠货款企业于2023年1月9日向白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立案后,白云区人民法院向拖欠货款企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,该企业未按期申报财产,亦未履行上述债务。同时,因该企业涉及多起被执行或被保全案件,其名下车辆及账户已被他案件查封、冻结在前,本案已轮候查封、冻结。
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4月10日,白云区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到拖欠货款企业开展专项执行行动,现场搜查了该企业的办公室、财务室,查看其是否有现金,并仔细查看了该企业的合同、账本等。此后,又通过“活封”的方式,对该企业的车辆进行了查封。
“案件执行过程中,我们采取的‘活’查封方式,只贴封条,不扣押,就是为了巧用执行措施、善意文明执行,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又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,确保其正常经营运转。”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王一说。
专项行动中,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涉案企业车辆进行“活”查封
本案申请执行人谭某某告诉记者,他的企业和欠款企业经济纠纷已经有两年时间,其间多次沟通无果,起诉至法院后,对方也迟迟未履行法院判决。
“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后,让我看到了希望,多亏了法院的有力执行,维护了我们老百姓的权益。”谭某某说。
王一表示,下一步,白云区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,以高效执行维护胜诉权益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开展行动
案件执行过程中,白云区人民法院采取“活”查封方式
一审:罗亚楠
二审:李柏杉
三审:李 蓓
标签: